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境遇及改革要略 被引量:8
Non—Governmentalization of Arbitration Institutes:Difficulty and Wayout
中文题名: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境遇及改革要略
作者:汪祖兴
第一作者:汪祖兴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112-125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仲裁机构;民间化;行政监护;司法监督;仲裁协会;
摘要:仲裁机构的民间性问题在立法和理论上业已论定。重提这一问题,原因在于实践操作上的行政化倾向。中国的仲裁机构民间性必然受中国“处境”的影响,行政推进性的社会传统使仲裁机构遭遇了行政异化的危机,实证地表现为人事任免、财权掌控与仲裁运作等三个方面具有深重的行政化痕迹。仲裁机构的行政异化历史地形成,也该当历史地解决。变革之道首在于转变行政监护的传统,以司法监督的制衡结构取代之;次在于以行业监护置换行政监护;同时推进仲裁行政管理的内化,提高仲裁的案件管理效率。仲裁机构在实践维度的民间化进程还必须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向度和进度。建立一种兼顾理论与实践、变通传统与未来的中庸方略值得赞许。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I207.42[新体小说]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