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司法适用标准探讨
Research on New Standard for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he Boundary of Penalization of Criminal Preparative Act
中文题名: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司法适用标准探讨
作者:王斌
第一作者:王斌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98-101
中文期刊名: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标准;
摘要:由于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规定所存在的缺憾,再加之学界对于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厘定也显得模糊不清.使得犯罪预备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成了一个根本难以解决的难题。在维持我国目前关于犯罪预备规定的前提下.为了澄清理论上的混乱与消解实践中的尴尬,犯罪预备行为可罚性界限的司法适用标准必须重新予以厘定。除了学界通说所主张的主客观两个特征之外,犯罪预备的认定应当增设至少以下两个特征:形式上是为法律所禁止:客观上只能对其做为了犯罪的解释而不能做其它解释。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