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先权”的危害性——以船舶优先权为中心 被引量:6
On the Adverse Impact of "Youxianquan" Focusing on Maritime Lien
中文题名:论“优先权”的危害性——以船舶优先权为中心
第一作者:孙新强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3;[2]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130-136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担保;留置权;优先权;船舶优先权;
摘要:在英美海商法上,maritimelien为设定在海上财产上的法定非移转占有型担保,是海商法上特有的一种担保制度。我国制定《海商法》时因未对英美法上的lien进行深入考察,故而不知如何理解它和翻译它;无奈之下,立法机关植入了法国法上的优先权概念,将maritimelien称谓“船舶优先权”。令人们始料不及的是,所植入的优先权概念与我国依据德国法传统确立起来的既有担保法和理论体系水火不容,遂导致了无谓的和无休止的争议。结果。给我国的立法、学术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乃至司法实践,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13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