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对动物福利立法的思考
作者:曹明德 刘明明
第一作者:曹明德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北京100088;[2]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卷号:32
期号:1
起止页码:41-46
中文期刊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动物福利;立法;宗旨;保护对象;内容;
摘要:动物福利是保护动物康乐的外部条件。立法层面,动物福利比动物权利更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动物福利立法的宗旨不应当局限于保护动物自身,而应当上升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度。动物福利立法的保护对象不应当局限于与人类有密切联系的具有感知能力的脊椎动物,而应当根据动物福利立法的宗旨加以确定。除了关注宠物动物、农场动物、实验动物、工作动物、表演动物和竞技动物的福利外,也应当关注野生动物的福利。野生动物的福利不仅仅限于免除或者减轻痛苦,更重要的在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自然生态环境。
分类号:DF4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