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共同侵权的立法规制与审判实务
作者:陈现杰
第一作者:陈现杰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14-2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共同侵权;审判实务;立法规制;侵权责任法;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侵权行为;文字表述;
摘要: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就文字表述来看,似乎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并无不同,但如果结合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关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规定作体系解释,则不难发现,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159);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