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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以《德国民法典》第253条之修改为中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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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以《德国民法典》第253条之修改为中心

作者:倪同木 夏万宏

第一作者:倪同木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2]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2

起止页码:46-54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非财产损害赔偿;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抚慰金请求权;

摘要:2002年《德国民法典》第253条修改后,以违约责任为基础的非财产损害抚慰金请求权在一定的法益范围内得到了一般性的肯定,但违约非财产损害的法律救济仅以身体、健康、自由及性的自我决定遭受侵害为前提。德国法上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对其传统的非财产损害赔偿保护模式带束了历史性的变革;另一方面,囿于非财产损害法益范围的局限性,该项变革的实际效果又非常有限。德国法上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演进,为中国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模式。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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