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法上解除权与民法上撤销权之竞合 被引量:7
On the Concurrence of Right to Terminate in Insurance Law and Right to Rescind in Civil Law
中文题名:论保险法上解除权与民法上撤销权之竞合
作者:夏元军
第一作者:夏元军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0
期号:2
起止页码:117-124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保险合同;解除权;撤销权;竞合;排除;选择;
摘要: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告知义务时,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可能发生竞合。对此,有两种解决方案:一为排除说,二为选择说。前者以保险法上解除权排除民法上撤销权,后者允许两种权利并存由保险人选择行使。选择说会导致保险合同关系长期不稳定,置投保人于完全被动而纵容保险人粗放承保,故不足采。从立法目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上分析,保险法上的解除权可以看作民法的特别规定,排除说较为可采。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