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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证据评价制度的定位     被引量:5

The Indentification of the Evidence Evaluation Institution in the Common Law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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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英美证据评价制度的定位

作者:赵信会

第一作者:赵信会

机构:[1]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0

期号:2

起止页码:149-156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自由心证;证据能力;证明力;英美法系;

摘要:近年来,汤维建教授及其同事何家弘教授分别撰文指出,英美法系的证据制度既不属于自由心证制度,也不属于法定证据制度,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制度。这样的观点不仅为许多学者接受,也对我国的证据制度建构产生了影响。对其观点之依据进行分析发现证据的关联性不同于关联程度,证据关联性的法定性不等于证明力评价的法定性;陪审员的非自由意志也不能成为证据证明力评价法定性的依据。要之,英美证据评价制度是与大陆法系证据制度不同的另一种自由心证制度,受诉讼价值目标以及审判组织结构的影响,我国统一证据法不能采用英美法系的立法模式。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57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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