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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空间权利设计思路之比较——以“区分地上权”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中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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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海峡两岸空间权利设计思路之比较——以“区分地上权”和“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中心

作者:史浩明 张鹏

第一作者:史浩明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21-26

中文期刊名: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空间权利体系;区分地上权;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摘要:两岸民法均只承认了“区分地上权”或“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都否认了“空间所有权”、“空间永佃权”、“空间地役权”等权利概念。台湾地区民法实行“普通地上权”和“区分地上权”并行。在普通地上权等用益物权可使用土地空间范围等同于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为第三人在普通地上权等用益物权可使用土地空间范围内设立区分地上权。大陆地区民法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使用土地空间范围有限的前提下,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分别设立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岸民法的不同设计思路各有其特定社会背景,在各自存在优点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适用上的难点。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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