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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谈判与我国气候变化立法——哥本哈根协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起点——兼论中国在未来气候变化国际法制定中的策略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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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哥本哈根谈判与我国气候变化立法——哥本哈根协定: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新起点——兼论中国在未来气候变化国际法制定中的策略

作者:曹明德

第一作者:曹明德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2-10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哥本哈根协定;京都议定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OP15;温室气体;

摘要: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在满怀希望中开始并在存在分歧中达成协定,协定明确了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控制在影响气温2℃上升幅度以下的锹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定的最大目标,并规定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规模增加的、新的额外的、可预见的和适当的财政援助并改善资金获取的途径,决定成立哥本哈根绿色气候资金支持在发展中国家与减缓有关的计划、项目、政策和其他活动。各国由于对该次大会的期望和观察视角的不同而对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即《哥本哈根协定》存在着肯定和否定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欧盟在谈判中的作用有限,而美国和中国对该协定的达成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将在未来的气候谈判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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