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性居住权在我国的民法实现途径——面向土地的“公产”取向 被引量:6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Constitutional Residential Rights in China under the Civil Law Framework --The orientation of land to publicly owned properties
中文题名:宪法性居住权在我国的民法实现途径——面向土地的“公产”取向
作者:张力
第一作者:张力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卷号:28
期号:6
起止页码:2-10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居住权;微观;宏观;物权法保护;
摘要:居住权制度在我国民事(物权)立法过程中最终被废黜,既反映了传统民法中的,微观意义上的居住权制度本身在当代中国社会意义的欠缺,又反映出我国物权法完全排斥居住权观念的极端性。尤其在物权法宣誓了“公有制”的基本原则之后,创造性地发展罗马法以来的居住权,就成为当代中国物权法参与营造和谐社会的,当仁不让的制度功能。其体现即是以宪法之维中的居住权观念,统帅物权制度,面向土地的“公产”取向,以公众居住利益实现为基础进行地权制度的改良。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