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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契约的效力     被引量:4

On the Effectiveness and Default Relief of Litigation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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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诉讼契约的效力

作者:张嘉军

第一作者:张嘉军

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2

起止页码:139-147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诉讼契约;处分效;义务效;违约救济;

摘要:诉讼契约需具备一定的要件方可生效。生效之诉讼契约对于当事人和法院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法定诉讼契约对于诉讼程序产生直接效力,而非法定诉讼契约仅有间接效力,尚需义务人实施后续诉讼行为方可对诉讼程序产生一定的效力。基于当事人诉讼上之抗辩,对于诉讼性质诉讼契约之违反,法院依照双方约定的有关程序继续进行或者对双方约定的诉讼行为直接予以认可;对于私法性质诉讼契约之违反,法院在审查双方关于实体部分的合意是否合理履行基础上判定该违反行为是否有效。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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