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盐业专营垄断之变异、危害及其纠补 被引量:6
Variation and hazard of the monopoly in Chinese salt industry franchise and it’s rectification
中文题名:我国食盐业专营垄断之变异、危害及其纠补
第一作者:孙晋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0
卷号:16
期号:2
起止页码:9-14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食盐专营;政策性垄断;食品安全;食盐体制改革;
摘要:我国食盐业实行实质为政策性垄断的专营制度,即国家对食盐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由盐业行政部门主管食盐生产、分配及监督盐业运行,盐业公司只负责食盐批发。然而,由于现实立法的缺漏和行政权力不当让与,导致盐业公司合法垄断变异,带来权力寻租和食盐安全隐患等弊端。针对盐业公司的违法垄断行为,应进行食盐体制改革,完善食盐立法,以化解这种行为。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