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从公法到私法:我国《商标法》的应然转向——以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为背景
作者:邓宏光
第一作者:邓宏光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24-31
中文期刊名:知识产权
中文关键词: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公法私法;
摘要:商标法是公法还是私法,是决定其发展方向的关键问题。从法律文本角度而言,我国《商标法》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是公法。《商标法(第三次修改送审稿)》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商标法》的公法属性。然而,不管是国内学界还是国际条约抑或国外立法,都将商标权视为财产权、私权,都将商标法定位为财产法、私法。我国已由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再将《商标法》定性为公法,已不合时宜。《商标法》在第三次修订时应回归其私法本性,修改立法宗旨、重构商标确权程序、删除不必要的监督管理条款和修订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
分类号:D923.43[商标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20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