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评:实施条件、机制与法律保障
作者:孙佑海 唐忠辉
第一作者:孙佑海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86-90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国民经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利条件;实施机制;法律保障;
摘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最高层次的规划,对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仅非常必要,而且意义重大。我国目前已初步具备开展国民经济规划环评的法律、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应适时开展这类环境影响评价。国民经济规划环评可分为预先评价、整体评价、评价审查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评价重点,分别由不同主体组织实施。我国应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为国民经济规划环评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应考虑国民经济规划环评与其他类型的规划环评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避免对同一对象重复评价、冲突评价。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08】;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3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