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质权的优先受偿效力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论质权的优先受偿效力

作者:范雪飞

第一作者:范雪飞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69-71

中文期刊名:学术论坛

中文关键词:质权效力;优先受偿;质权实行;预先变价;

摘要:留置和优先受偿构成质权的两大根本效力,质权的受偿效力使质权人对质物取得优先权,即质权人得较其他债权人就质物之变价之价金优先受偿,但该优先权并不是绝对优先的,在其与同样具有优先性的法定优先权和担保物权并存时,其优先受偿权之顺序应作具体分析。另一方面,质权优先受偿效力之实现,并不完全依赖质权之实行,预先变价亦是其实现途径之一。

分类号:D913[民法] D913.9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