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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法律公布的前置程序和后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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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略论法律公布的前置程序和后置程序

作者:于兆波

第一作者:于兆波

机构:[1]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172-175

中文期刊名:东岳论丛

中文关键词:法律公布;前置程序;后置程序;

摘要:当今世界法律公布更加复杂,程序法定化,既有前置程序,意在使立法决策者受到制约。如美国总统可对国会行使立法否决权,法国总统可行使复议请求权和提请公民复决权,我国国家主席宜应有复议请求权。法律公布不是简单地公布了事,还要有后置程序,要提供便利查询点,要进行法律答复等。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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