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试论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之界定     被引量:3

收藏

中文题名:试论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之界定

作者:胡云红

第一作者:胡云红

机构:[1]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85-89

中文期刊名:科技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公众传播权;利用可能化权;

摘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立是我国著作权法修正的一个亮点。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中相关规定为基础,对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相关范围进行分析后得知,现行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人与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和适用范围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该差异将可能导致著作权人与表演者在行使权利时的混乱。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