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不动产登记簿之推定力     被引量:39

Presumptive Correctness of Real Estate Register

收藏

中文题名:不动产登记簿之推定力

作者:程啸

第一作者:程啸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106-119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

摘要:物权法第16条第1句是对不动产登记簿推定力之规定,而非仅赋予登记簿证据资格。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能够使不动产上的物权状态更加清晰,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奠定了基础,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属于法律推定中的权利推定,是可以推翻的。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可分为积极推定与消极推定,其适用对象是具有登记能力的权利。物权法第16条第1句分配了证明责任。确定民事实体权利的法律规范如婚姻法第17条第1款可以直接推翻不动产登记簿的正确性推定。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