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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行政立法权的合法性危机及其出路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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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税收行政立法权的合法性危机及其出路

作者:袁明圣

第一作者:袁明圣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10

期号:1

起止页码:30-36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税收;行政立法;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定原则;

摘要:虽然行政立法构成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但税收行政立法行为与税收行政立法授权同时出现了合法性危机。前者表现为有相当一部分税收行政立法的法律依据不明确,有明显的越权立法之嫌疑、特别授权立法违反《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的要求、部分税收立法的内容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后者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所规定的“授权”缺乏宪法或法律依据等。我国税收立法合法化改革的主要途径是税收立法权的合理回归,即建立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税收立法为主、以行政机关的税收立法为辅的税收立法新格局。这一新的税收立法格局既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也符合我国税收立法的现实。

分类号:D921.11[国家权力机关组织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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