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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诉讼证明标准的客观真实与一元制     被引量:2

Objective Truth and Unification of the Test of 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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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诉讼证明标准的客观真实与一元制

作者:汪祖兴 欧明生

第一作者:汪祖兴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112-120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实体法律要件事实;法律真实;客观真实;一元制;

摘要:诉讼证明的终极对象为实体法律要件事实,对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价值评判和利益衡量以及要件事实与行为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决定着立法者对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摄取和规定。“法律真实论”在理论上难以成立,以此指导司法实践也是有害的,因此,应当坚持客观真实的诉讼证明标准。由于诉讼证明标准是对司法者认定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应然要求,即追求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客观存在,因此,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诉讼证明标准应为一元制。

分类号:D91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60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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