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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区别及其宪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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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区别及其宪政价值

作者:薛江武 豆星星

第一作者:薛江武

机构:[1]中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3;[2]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10

期号:6

起止页码:61-6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制宪权;修宪权;“区别说”;宪政;

摘要:对于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关系有两种观点,即“无区别说”与“区别说”。“区别说”比较可取。“区别说”主张制宪权与修宪权在权力来源、性质、位阶、所受限制等方面保持根本差异。区分制宪权与修宪权对于明确修宪权的界限,增强宪法的适应性,保持宪法的统一性、持续性,确保宪政秩序稳定而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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