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不受侵犯权中“住宅”的宪法解读
On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about "House" in the Right to be Secure in House
中文题名:住宅不受侵犯权中“住宅”的宪法解读
作者:黄利红
第一作者:黄利红
机构:[1]河北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年份:2010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393-397
中文期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住宅;住宅不受侵犯;隐私;私生活;
摘要:住宅不受侵犯虽为多国宪法所明确规定,但对"住宅"的宪法解释并不一致,多数国家和地区以私生活或合理隐私期待标准来解释住宅,涵盖的范围较广,而我国大陆以居住性标准来解释住宅,涵盖的范围较窄。考虑到社会发展和人权保护发展的需要以及住宅不受侵犯权所保护的实质法益,我国大陆应转换对"住宅"的宪法解释标准,即从居住性标准转换到私生活或合理隐私期待的标准,其具体形态应包括居住性住宅和与私生活相关联的非居住性住宅。
分类号:D911.05[解释、案例]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