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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轻”是产生冤案的祸根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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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疑罪从轻”是产生冤案的祸根

作者:刘宪权

第一作者:刘宪权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10

期号:6

起止页码:16-21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疑罪从轻;疑罪从无;平衡;冤案;

摘要:“疑罪从轻”的观念为冤案的产生提供了“平台”,因而也是产生冤案的祸根所在。这种处理案件方法是以轻判作为“代价”并达到不让犯罪分子逃脱法网的结果,使司法人员在心理上产生一种负价值“平衡”;以轻判作为“交换的筹码”,也使案件中的被告人心理得到了负价值“平衡”。因而其逻辑上存在矛盾之处。坚持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才能根治冤假错案的发生。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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