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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警察”取证的合法性     被引量:5

Study on the Legality of Evidence Gathering by the Electronic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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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电子警察”取证的合法性

作者:程滔 姜薇

第一作者:程滔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351-358

中文期刊名:证据科学

中文关键词:电子警察;取证;合法性;

摘要:电子警察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用以获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获取违法证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目前电子警察广泛运用的同时,电子警察记录、固定违法行为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尚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本文首先分析了电子警察取证的特征、与交通警察取证的区别,以及交通警察取证的本质;其次。论证了电子警察的法律地位,提出电子警察是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代表交通管理部门、代替交通警察记录、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的拟制人的观点;最后从电子警察取证的法律依据、取证的形式、取证的种类以及程序方面论述了电子警察取证的合法性。

分类号:D915.4[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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