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警察”取证的合法性 被引量:5
Study on the Legality of Evidence Gathering by the Electronic Police.
中文题名:论“电子警察”取证的合法性
作者:程滔 姜薇
第一作者:程滔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351-358
中文期刊名:证据科学
中文关键词:电子警察;取证;合法性;
摘要:电子警察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用以获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获取违法证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目前电子警察广泛运用的同时,电子警察记录、固定违法行为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尚没有形成广泛的共识。本文首先分析了电子警察取证的特征、与交通警察取证的区别,以及交通警察取证的本质;其次。论证了电子警察的法律地位,提出电子警察是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代表交通管理部门、代替交通警察记录、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的拟制人的观点;最后从电子警察取证的法律依据、取证的形式、取证的种类以及程序方面论述了电子警察取证的合法性。
分类号:D915.4[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