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美国儿童色情犯罪的法律规范
第一作者:朱和庆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7
起止页码:87-90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色情犯罪;法律规范;美国;儿童;联邦最高法院;联邦宪法;70年代;修正案;
摘要:在美国,色情被视为一种私人表达方式,因此受到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规范。1969年,联邦最高法院在斯坦利诉佐治亚州案件(Stanleyv.Georgia,394U.S.557)的裁决中指出,“人们可以在自己家中秘密地观看任何他们想要观看的物品。”此后,美国掀起了一场反色情运动。1970年代以来,联邦最高法院接连做出一系列重要的裁决,国会也通过了若干重要的法律,使得美国的儿童色情犯罪法律规范更加系统化、精细化,其中有许多方面的经验可资借鉴。
分类号:D631.2[犯罪侦察、刑事侦察工作]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