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知识产权请求权的限制
作者:李扬
第一作者:李扬
机构:[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105-115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摘要:合理使用等现有的事先限制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方法虽然各有适用的领域,但也存在各自的缺陷,无法解决侵害行为发生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限制问题。在侵害行为发生后,由于知识产权对他人自由的妨碍、单个知识产权效率难以确定以及使公共利益受损等原因,知识产权人不能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而只能由侵害行为人通过支付使用费的方式进行补偿。然而,知识产权请求权的限制毕竟是例外情形,因此,立法上有必要明确规定不能行使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特别情形。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83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