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目的新论——以行政诉讼结构转换为维度 被引量:14
New Ideas of the Object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A Structural Change
中文题名:行政诉讼目的新论——以行政诉讼结构转换为维度
作者:谭宗泽
第一作者:谭宗泽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50-56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目的;行政诉讼结构;四重关系;身份转换;
摘要:行政诉讼目的是国家基于行政诉讼性质所确立的制度目标,它具有可预期性、人为设计性等特点。而行政诉讼性质由行政诉讼结构所决定。在行政诉讼结构转换中,作为行政诉讼主体结构部分的原告和法院以及被告、行政主体通过身份转换,对行政诉讼目的的构建产生根本性的功能意义。通过对四重关系的考察和行政诉讼结构转换的阐述,本文论述了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1661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