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赵作海时代的冤案防范——基于法社会学的分析 被引量:22
Precautions against Wrongful Conviction Cases in Post-Zhao Zuohai Era——A Legal-sociological Analysis
中文题名:后赵作海时代的冤案防范——基于法社会学的分析
作者:周长军
第一作者:周长军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39-43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赵作海;冤案;独立的法庭;法律的治理化;能动司法;
摘要:赵作海冤案的发生,原因错综复杂,但法庭审判的不独立可能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法庭审判的不独立,使得审判作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尽失。法庭审判的不独立主要源于"法律的治理化"的政法传统。因此,减少冤案再现,体制改革刻不容缓,关键是要从革新政法传统入手,建构独立的法庭,具体包括组织的独立、利害关系的独立、身份认同的独立和判断的独立。相应地,在刑事法制领域中应当慎行"能动司法"。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