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商业软件列入产品责任客体范围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Bringing Commercial Software into the Scope of Object of Products Liability
中文题名:关于将商业软件列入产品责任客体范围的法律思考
作者:丁利明
第一作者:丁利明
机构:[1]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年份:2010
卷号:12
期号:4
起止页码:361-363
中文期刊名:大连民族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商业软件;产品范围;构成要件;严格责任;
摘要:通过对各国产品责任法律中产品范围进行比较,认为商业软件具备产品属性。商业软件产品缺陷类型和责任构成的要件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相符,中国产品责任法应将商业软件纳入其调整范围,对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的软件产品适用产品责任。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农业与生物科学研究中心文摘;化学文摘(网络版);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数学文摘;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