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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商业软件列入产品责任客体范围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Bringing Commercial Software into the Scope of Object of Products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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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将商业软件列入产品责任客体范围的法律思考

作者:丁利明

第一作者:丁利明

机构:[1]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年份:2010

卷号:12

期号:4

起止页码:361-363

中文期刊名:大连民族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商业软件;产品范围;构成要件;严格责任;

摘要:通过对各国产品责任法律中产品范围进行比较,认为商业软件具备产品属性。商业软件产品缺陷类型和责任构成的要件与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相符,中国产品责任法应将商业软件纳入其调整范围,对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的软件产品适用产品责任。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农业与生物科学研究中心文摘;化学文摘(网络版);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数学文摘;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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