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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引量:3

Analysis of Crime of Endangering Public Security by Dangerous Me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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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浅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者:黄维智 叶锐

第一作者:黄维智

机构:[1]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成都610041

年份:2010

期号:3

起止页码:19-22

中文期刊名: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犯;间接故意;

摘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除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者方法外,采取了概括性的描述"其他危险方法",因此该罪犯罪构成的规定为开放的犯罪构成。在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这种犯罪时,必须严格把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既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

分类号:D924.32[危害公共安全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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