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救济机制的新突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述评 被引量:2
Commentary on the Optional Protocol on Economic and Social Rights
中文题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救济机制的新突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述评
第一作者:王晨光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11-19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保护机制;个人来文程序;国家来文程序;
摘要:由于条约实施机制存在缺陷,《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社会权在国际层面一直得不到有效救济。这一状况对国际人权保护的连贯性和整体性产生了长久的负面影响。200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在缔约国报告程序之外,议定书还确立了个人来文程序、国家来文程序、调查程序三位一体的准司法性权利救济程序。这将会大大加强对个人社会权的国际保护,结束社会权与公民权国际保护不平衡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国际人权法体系,从而推动国际人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分类号:D990[国际法理论]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