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行为的定位、范围及立法之探讨 被引量:1
Research About The Position, Scope And Legislation For Antecedent Actions
中文题名:先行行为的定位、范围及立法之探讨
作者:曹盛 郭理蓉
第一作者:曹盛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2]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年份:2010
期号:8
起止页码:63-66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先行行为;不作为犯;定位;义务范围;立法;
摘要:先行行为是刑法上不作为犯作为义务的来源之一,其原因并非仅仅因为它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一般经验的结论,更主要的是由于它是法律行为。在客观上存在防止最终的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时,过失犯罪行为可以作为先行行为引起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可以是不作为,但理论界经常引用的两个案例并非适例,应予修正。先行行为应当在刑法总则中加以规定。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