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诈骗”定性研究——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视角 被引量:11
On the criminalization of actionable frau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Law of Civil Action
中文题名:“诉讼诈骗”定性研究——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为视角
作者:李林
第一作者:李林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10
卷号:16
期号:4
起止页码:62-67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诉讼诈骗;诈骗罪;民事诉讼法;刑法;司法疑难;
摘要:对诉讼诈骗的定性不应仅局限于刑法个罪之间的界分,而应将其置防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度中。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法院具有查证案件事实、审核证据的责任,而民诉法没有规定当事人有如实提供陈述的义务。因此,我国缺少诉讼诈骗构成犯罪的制度基础。诉讼诈骗中,当事人的主张通过证据予以表达,法院依据诉讼证据规则而不是当事人的主张定案,法院并没有被骗。诉讼诈骗构成犯罪,将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冲突,而且还可能引发重大道德风险。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