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
第一作者:吕广伦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16
起止页码:60-65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非法证据;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治国方略;刑事诉讼制度;程序公正;2010年;
摘要: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仅明确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还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这是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对于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特别是程序公正,预防冤错案件的发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对《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予以说明。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