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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经济法视野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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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法、商法、经济法视野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作者:王斐民

第一作者:王斐民

机构:[1]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144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59-62

中文期刊名: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诚实信用;民法;商法;经济法;

摘要:诚实信用原则在近代是债务履行的基本原则,后来逐渐发展成为民商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不同的法域间其内涵是不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商法中起着一般概念的作用,以期克服适用现行法律规则可能导致的非正义后果。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均探究人类外表行为之下的心灵作用,但是其在民法和商法中的侧重点不同:民事关系中着重探究外表行为下的"真意";商事关系中着重探究外表行为下善意恶意、是否注意。同时,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结点,其通过经济法的特殊法律技术进行特殊调整,以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实质公平间、法律的安定性和个别正义间的平衡。

分类号:D913.04[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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