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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伪证罪同本罪之审理秩序问题研究——以李庄案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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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律师伪证罪同本罪之审理秩序问题研究——以李庄案件为视角

作者:朱晋峰

第一作者:朱晋峰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62

年份:2010

卷号:14

期号:10

起止页码:61-62

中文期刊名: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中文关键词:律师伪证罪;本罪;审理顺序;

摘要:李庄案件和龚刚模案件审理顺序问题在理论界呈现轩然大波,大多数学者都赞同应当在龚刚模案件审理之后对李庄案件进行审理,以确定李庄是否是在明知龚刚模没有被刑讯逼供之情形下,故意实施伪造证据等行为。但从《刑法》第306条之构成要件来看,无论是主观、客观还是客体都并不要求李庄案件在龚刚模案件审理之后进行。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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