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之思考
第一作者:卞建林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2]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0
期号:17
起止页码:6-10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
摘要:目前,我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的特征表现为:检察长主持下的民主集中制、审议议题性质的二元化和议事程序推进的行政化。从现有规定看,我国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有四个问题需要反思:一是民主集中制与检察长负责制的冲突,二是议题性质二元化与议事规模一元化的抵牾,三是异议请示制度的错位,四是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异化。因此,今后应该对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进行改革:一是将议事原则由“检察长主持下的民主集中制”改为“检察长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二是议事模式由原来的“行政化”改为“准司法化”与“行政化”相结合。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