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法中的“可以”与“应当”
作者:马凤春
第一作者:马凤春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0
卷号:30
期号:5
起止页码:34-36
中文期刊名: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可以;应当;修正解释;刑事政策;
摘要:刑法条文存在大量的"可以"与"应当"。总体上,前者表示裁量,后者表示约束。在某些情况下,应当对之进行修正解释。对于某些不合理而无法短期内予以修改的表述,应当通过司法运用对刑法缺陷进行弥补。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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