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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可以”与“应当”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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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中的“可以”与“应当”

作者:马凤春

第一作者:马凤春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0

卷号:30

期号:5

起止页码:34-36

中文期刊名: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可以;应当;修正解释;刑事政策;

摘要:刑法条文存在大量的"可以"与"应当"。总体上,前者表示裁量,后者表示约束。在某些情况下,应当对之进行修正解释。对于某些不合理而无法短期内予以修改的表述,应当通过司法运用对刑法缺陷进行弥补。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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