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低碳城市立法初论 被引量:9
Preliminary Study on China's Low-Carbon City Legislation in the Context of Climate Changes
中文题名: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低碳城市立法初论
作者:张梓太
第一作者:张梓太
机构:[1]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上海200438
年份:2010
期号:4
起止页码:43-48
中文期刊名:鄱阳湖学刊
中文关键词:气候变化;低碳城市;立法;
摘要:低碳城市建设应当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我国的低碳城市建设,要以有序、有效、规范的方式推进,尽快出台低碳城市立法,以公众参与、发展、特色、创新、激励为基本原则,对低碳城市的规划、标准以及企业碳信息披露、碳金融和碳交易、低碳社区等重点制度作出规定。我国低碳城市的立法模式应当采取中央统一立法与城市特色立法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央立法为辅,地方立法为主。
分类号:DF01[立法理论] X22[环境与发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