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研究 被引量:17
Research About Determination Of Gross Damage In Crime Of Commercial Espionage
中文题名: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研究
作者:吴允锋 刘水灵
第一作者:吴允锋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0
期号:9
起止页码:121-12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权利人;侵权人;
摘要:"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要要件,《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未能明确"重大损失"的具体内涵及计算方法。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重大损失"的方式较为混乱。出于统一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必须明确"重大损失"不等同于商业秘密自身价值等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尽快确立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的先后顺序作为侵犯商业秘密罪"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当然,在特殊情形下,亦应考虑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