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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     被引量:52

Legal Paternalism as a Pattern of Legal Inter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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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

作者:黄文艺

第一作者:黄文艺

机构:[1]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3-17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律干预;法律家长主义;法理学;

摘要: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家长主义的核心特征是为了保护行为人的利益而限制行为人的自由。尽管中国各个部门法领域都不乏家长主义的法律规定,但在中国的法律话语体系中家长主义并未确立起合法地位。在梳理家长主义概念谱系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家长主义法律干预的构成条件、正当理据,可以从理论上确立家长主义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干预模式的地位。在中国的政治传统和语境下,为防止政府以家长主义之名随意剥夺或限制公民的自由,必须对家长主义法律干预的设立加以严格控制,谨慎地运用家长主义法律干预。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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