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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论还是法治论——当代中国乡村司法的理论建构     被引量:56

The Two—layered Dual Structure of Rural Justice in Contemporary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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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治理论还是法治论——当代中国乡村司法的理论建构

作者:陈柏峰 董磊明

第一作者:陈柏峰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34-46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乡村司法;治理化司法;法治化司法;

摘要:当前乡村司法呈现出双二元结构形态:基层法官的司法有着法治化和治理化两种形态,乡村干部的司法则是治理化形态。综合考量乡村社会变迁及其所受到的结构性约束,双二元结构形态可以呼应乡村社会的司法需求,回应乡村纠纷的延伸性和非适法性,适应中国乡村的经济基础。在很长时间内,乡村司法都应当在法治化和治理化之间保持某种平衡。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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