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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亡赔偿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17、22条为分析重点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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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死亡赔偿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17、22条为分析重点

作者:叶名怡

第一作者:叶名怡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710100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13-20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死亡赔偿;“死亡损害说”;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

摘要:新近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我国现行死亡赔偿制度中的诸多缺陷几无对策。“被扶养人生活费”表述的消失,导致被扶养人生活费请求权被不合理地弱化;“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规定造成死亡赔偿制度的内在分裂;不当致死时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仍悬而未决。因此,相关司法解释应以“死亡损害说”为指导,妥善解决现存的各种问题。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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