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理解中国法解释论的三个分析框架
作者:熊静波
第一作者:熊静波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52-58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解释论;法律决定论;经验型案例研究;论辩型研究;
摘要:当前中国法解释论不发达的原因可以部分归咎于公理式的法律决定论、适法者不能正视法解释过程中的主观性。学术界对此已有一定的共识。在法解释学的原始积累未完成的情况下,有学者尝试通过经验型的案例研究来间接推动法解释学的发展。然而,这种经验型的案例研究也面临挑战,即学者对裁判活动加以评判所参照的标准本身也有待进一步考问,因而相关研究必须转入论辩型研究。论辨型研究直面异议风险,从法律论证理论的高度研究我国现行法和法律实践。总体而言,公理式的法律决定论、经验型的案例研究以及直面异议风险的论辩型研究是理解中国法解释论的三个分析框架。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43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