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营业转让与股东大会的决议——日本法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刘小勇
第一作者:刘小勇
机构:[1]汕头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期号:5
起止页码:152-167
中文期刊名:清华法学
中文关键词:营业转让;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日本公司法;股东的保护;
摘要:公司进行重大的营业转让时,理应履行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程序,但我国公司法却对此未作专门规定。虽然对于上市公司出售重大资产的程序规定可适用于营业转让,但该规定存在着许多缺陷,且适用范围太窄。因此,我国公司法应引入营业转让的概念,并对公司进行重大营业转让课以履行股东大会决议程序的义务。但不澄清何为营业、何为重大营业转让等具体适用方面的问题,既会影响到股东的保护,又会影响到交易的安全,还会妨碍公司的经营效率。在这些问题上,日本法成熟的立法规定、丰富的判例及学说理论可为我国的立法与司法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840);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