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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的民事权利客体地位     被引量:3

Objects of the status of civil right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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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信息的民事权利客体地位

作者:刁胜先

第一作者:刁胜先

机构:[1]重庆邮电大学,重庆 400065

年份:2010

期号:9

起止页码:100-103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信息;信息财产;信息人格;

摘要:传统民事权利客体中并无信息的独立地位,不利于信息的民法保护。面对现实困境,应明确把信息作为民事客体,因为信息不同于物、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行为。在民事领域,信息表现为信息财产与信息人格利益等具体形式。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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