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民族地方自治立法 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 被引量:1
Improving the legislation of Ethninc Regional Autonomy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Harmonious Society
中文题名:完善民族地方自治立法 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作者:张殿军
机构:[1]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年份:2007
期号:2
起止页码:64-68
中文期刊名:创新
中文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立法;和谐社会;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保障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还不尽完善,制约着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需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立法效率,重视立法技术,充实有关内容,加强民族经济立法,重视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和借鉴。健全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和谐的民族大家庭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分类号:D921.8[地方自治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