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研究
作者:王旭玲
第一作者:王旭玲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年份:2010
期号:16
起止页码:100-101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经济
中文关键词:物权;善意取得;不动产;
摘要: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物权变更制度,《物权法》第106条对善意取得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将该制度的使用范围扩大至不动产和其他物权,这是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有着极其深厚的理论内涵和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对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界定、重要意义、“善意”的判断标准等方面做了阐述。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