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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和附条件劳动合同的法理解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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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无固定期限和附条件劳动合同的法理解释

作者:王奕 姜强

第一作者:王奕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2]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10

期号:18

起止页码:24-2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附条件;当事人约定;法理;意思表示;立法目的;劳动法规;

摘要:【要点提示】对于当事人约定一定期限且在该期限届至之前如无特定意思表示即自动延期的劳动合同,应当以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规所确立的立法目的为指针,通过合同解释的各种假设,获得体现当事人意思与法律价值判断、立法目的和利益衡量相统一的解释结论。

分类号:D922.52[劳动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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